关于开展第四届(2015-2017)年度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的通知

 添加时间:2018-01-08 14:05


 渝建价协[2018]2号
 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      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从2010年至今已开展三届,通过三届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的实施,在加强工程造价行业自律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,完善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,打造诚信企业,扩大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,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及好评,充分发挥了企业与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。现结合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《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评价办法》和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》的要求,开展第四届(2015-2017)年度重庆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综合信用评价,现将评价内容通知如下:
       一、综合信用评价实行评分制与等级制相结合。满分为100分,级别分为AAAAA级(简称5A级),AAAA级(简称4A级),AAA级(简称3A级),5A级企业占评价企业总数的10%,且评定分数在90分(含90分)以上;4A级企业占评价企业总数的20%,评定分数在80分(含80分)至90分;3A级不限名额,评定分数需在60分(含60分)至80分;60分以下企业不予评级。
      二、综合信用评价的范围为在本市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(不含暂定级)咨询企业和外地入渝备案(一年以上)的工程造价咨询分支机构。
      三、综合信用评价采取企业网上申报自评,协会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。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5月4日,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登录企业会员管理系统(网址:company.cqeca.net),进行自律综合信用评价自评。2018年5月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,7月对评定等级进行公示,公示结束后予以公布,并将结果呈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,抄送财政、审计、司法等相关部门。
      四、本次综合信用评价检查2015-2017年内的企业业绩、成果文件、获奖及处罚等情况。
      五、检查中如发现上报资料弄虚作假,直接处以不予评级处罚,并记不良行为一次。
      六、综合信用评价将根据评定等级予以授牌,未获得3A及以上等级或未参与评级的本地或外地分支机构,协会不再出具评价期内相关诚信证明。
      七、本次综合信用评价结果,有效期为三年。
      八、联系方式
      联 系 人:邓老师  67530872
      联 系 人:宋老师  67538825
      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春城6号地块东写字楼2幢25-3


      附件:重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

 

二〇一八年元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