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中价协《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渝建价协[2012]3号
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:
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中价协)《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中价协[2012]001号)的精神,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对本次重庆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中价协[2012]001号文件所列条件进行申报,于2012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两份)报送协会行业发展部;
二、协会将成立评审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于2012年4月1日前将初审结果报送中价协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邓飞
联系电话:67530872、67538826
电子邮箱:ccca_fzb@163.com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2401号财富中心B座24-1
附件:《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中价协[2012]001号)
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二〇一二年元月十二日
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
评选活动的通知
中价协[2012]00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:
为表彰在工程造价行业从事咨询、研究等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引领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促进工程造价行业成果质量的提高,我协会决定开展第三届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评选活动,请各有关协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做好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的组织和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届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评选的范围是:自2008年至2010年年底以前已经完成,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范围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、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标准或规范、理论研究成果及造价应用软件成果。
二、所申报的成果文件要求书面和电子(U盘)文档同时报送,内容一致,并严格按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申报表格式填写(详见附件3)。
三、2012年2月底以前,申报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的单位和个人应向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申报。
四、2012年4月底以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,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,负责本地区、本部门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的申报并按照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》规定的要求初审、推荐及上报中价协。
五、2012年6月底以前,中价协根据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、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初审推荐的项目,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六、2012年7月将通过评审的“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”获奖项目,在中价协网站上公示,无争议后,由中价协批准公布予以表彰。
联 系 人:朱宝瑞
电子邮箱:zbr@ceca.org.cn;
联系电话:010-57811495(可传真);
通讯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配楼0506室,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;邮政编码:100831。
附件:
1.《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评选办法》 (227)
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



